1.9螺栓、螺钉和螺柱性能等级的标志
螺栓、螺钉和螺柱性能等级的标志
性能等级的标志见表3.1-9。
表3.1-9 性能等级的标志
类别 | 标志说明 |
六角头螺栓和螺钉的标志 | 性能等级4.6、5.6以及不小于8.8级,而且螺纹直径不小于5 mm的产品必须标志。用凸字或凹字标志在产品头部顶面,或用凹字标志在产品头部侧面。见示例图 |
内六角圆柱头螺钉的标志 | 性能等级不小于8.8级,而且螺纹直径不小于5 mm的产品必须标志。用凸字或凹字标志在产品头部顶面,或用凹字标志在产品头部侧面。见示例图。对螺母的“时钟面法”标志方法,也可用于小规格产品上 |
螺柱的标志 | 性能等级不小于8.8级,而且螺纹直径不小于5 mm的螺栓必须标志。用凹字标志在螺纹部分的末端。对过盈配合的螺柱,标志应在拧入螺母端。见示例图 |
左旋螺纹标志 | 左旋螺纹、螺纹直径不小于5 mm的螺栓、螺钉和螺柱必须标志。按图(a)规定的方法,标志在产品头部顶面或末端。对螺柱,应标志在拧人螺母的一端。六角头螺栓和螺钉,允许选用图 (b)规定的方法标志 |
制造者识别标志 | 对所有标志性能等级的产品,在产品上必须制出制造者识别标志 |
注:1.其他形式的螺栓和嫘钉,参照上述规定进行标志。
2.标志代号中的“•”可以省略。
3.当采用低碳马氏体钢制造性能等级10.9级产品时,应在代号下加一横线。例:10.9。